Q1:如已申請通過出席國際研討會議補助,是否可申請變更參與會議?
A1:可以,請老師寫份變更出席國際會議地點簽呈,簽呈請附上原申請表及新申請表,簽呈通過後
請將新申請表正本及通過後簽呈影本給國際交流組即可依新申請表內容進行參加研討會。
Q2:如欲申請出席國際會議補助而過了申請時間,有其他方式補申請嗎?
A2:申請參加上1-6月舉辦之國際會議,需於前一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申請參加7-12月舉辦之國際會議,
需於當年度5月31日前提出申請,並需由「研究與產學審查委員會」審核補助情形,如逾期則無法補件申
請,請各位老師務必注意申請時間。